7.7 场地、地基和基础
7.7.1 液化天然气储罐对地基土的承载能力和变形要求高,影响深度大,对于地层复杂的软土地基、山区地基以及特殊性土地基,储罐基础不均匀沉降过大,将导致储罐的倾斜或失稳,容易造成严重的次生灾害。因此本规范中特别强调了液化天然气储罐基础的设计,必须进行建筑场地的岩土工程地质勘查。
7.7.2 本条内容依据现行国家标准《钢制储罐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473,具体取值结合液化天然气储罐特点适当调整。
7.7.5 根据欧洲标准《液化天然气设备与安装》EN 1473-2007,液化天然气储罐外罐在遭遇SSE地震后应保持其可操作功能,故宜要求在SSE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时消除罐区场地液化。
7.7.7 按OBE作用计算的液化天然气储罐基底水平剪力是多遇地震作用下的3倍左右。按SSE作用计算的液化天然气储罐基底水平剪力则更大。对于高烈度地区,桩基或架空层的水平地震承载力可能不满足要求,需要采用隔震措施。
7.7.8 在SSE地震荷载作用下,桩的水平荷载非常大,若按桩的特征值来确定其水平允许承载力则代价非常大,且工程上也不易实现;由于SSE荷载工况属于偶然荷载工况,作用时间很短,其桩基水平承载力可较正常荷载工况作用时高一些,参考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 50779第5.9.5条的规定,取为水平极限承载力。
7.7.9 内外罐的相对沉降差限值是为了控制内罐底保温材料的压缩变形,其余是为了控制地基沉降变形。
7.7.10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钢制储罐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473结合液化天然气储罐建造过程特点规定沉降观测各阶段和时间点,设计文件尚应根据地基条件规定各阶段观测频次和停止观测的标准。
7.7.11 低温钢质内罐沉降观测点仅用于内罐充水前、充水过程中和充水稳压阶段的内罐沉降的测量。
7.7.12 外罐底板宜预埋两根相互正交的测斜仪管,便于随时用测斜仪测量外罐底板相互正交两条直径线上各点沉降量。
7.7.13 当采用落地式基础时,基础底板与地基直接接触,由于传热效应的作用,基础及与之相接触的地基的温度会降低到零度以下的低温,这将会引起土壤的冻胀,为避免这些不利情况的出现,应在基础内部设置加热系统,使与基础直接相接触的地基保持在环境温度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