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职业卫生

12.2.1 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的车间特征卫生分级应定为三级,其建筑卫生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的有关规定。

12.2.2 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防低温冻伤、防窒息、防噪声、防化学品腐蚀的职业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设施的配置除应满足本规范第12.1节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的有关规定。

12.2.3 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的职业卫生防护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