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气 化

5.6.1 不同类型的液化天然气气化器其适用条件、造价和操作费用有较大差别,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应以经济性原则选择气化器的类型。

5.6.2 开架式气化器、中间介质气化器的热源是开源式供给且不需要燃料加热,因此这两种气化器的操作范围可以做到0~100%;浸没燃烧式气化器的热源需要燃料燃烧提供热量,通常在负荷低于10%以下时,燃烧器无法正常工作。

5.6.5 气化器进出口设置紧急切断阀,用于气化器发生安全事故时将其与系统分隔开,为使气化器中不存留液化天然气,通常需要出口切断阀延后关闭1min以上。

5.6.7 国家标准《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中规定,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港口水域和海洋开发作业区等第四类海水,人为造成的海水温升不超过当时当地4℃,对于温降没有规定,本标准根据目前国内外普遍工程实践数据,规定了海水温降不大于5℃;中间介质气化器的结构不同于开架式气化器,其海水处于封闭的管束内流动,一旦水在管束内冻结就有可能造成气化器损坏,因此中间介质气化器的海水出口温度宜控制在不低于2℃。

5.6.12 气化器出口紧急切断阀是受阀前温度控制的,因此将此紧急切断阀作为温度控制的分界线,出口紧急切断阀及其上游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配件均应适应液化天然气的温度要求,此阀之后的设备、管道及配件应按外输气的温度选择材料。

5.6.16 在确定气化器的工作压力时考虑到液化天然气泵必需设置低流量回流控制系统,因此气化器的最高工作压力可考虑按照泵低流量时对应的扬程进行计算。现行国家标准《压力容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50.1规定设置一个安全阀时其允许超压值应不大于容器设计压力的10%或20kPa中的较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