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辅助建(构)筑物
10.0.1 循环水场附属建(构)筑物设置,应满足全厂总体规划的要求。
10.0.2 循环水场的药剂储存间应采取防腐蚀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
10.0.3 加药间与药剂储存间宜毗邻布置。
10.0.4 加氯间应与其他工作间隔开,并应设置直接通向外部并向外开启的门和固定观察窗。液氯储存间应设置单独外开的大门。大门上应设置向外开启人行安全门,并应能自行关闭。
10.0.5 加药间、药剂储存间、酸储罐等储存投加腐蚀性药剂的场所附近,应设置安全洗眼器等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