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支护结构
7.2 圆形地下连续墙
7.2.2 支护地下连续墙墙体应按强度计算进行配筋,并应验算裂缝宽度。混凝土水泥用量不宜小于400kg/m3,坍落度以18cm~20cm为宜,水灰比不宜大于0.6。
配制混凝土用的骨料,宜用粒度良好的河砂及粒径不大于25mm的坚硬河卵石。如使用碎石,应增加水泥用量及砂率。水泥宜优先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钢筋笼:
1 地下连续墙的墙面和墙背的钢筋应形成刚度大、起吊不易扭曲的钢筋笼,还应使混凝土浇捣时能流畅通过。钢筋笼宜设置纵向桁架(一般间距2.2m~3.0m)、横向桁架(一般间距5.0m~6.0m)及设于墙面、墙背钢筋网上的交叉钢筋。
2 主筋宜采用变形钢筋,并用焊接性能良好的钢材,不应采用HPB300钢筋。钢筋要布置得当,在所用骨料粒径大于20mm的情况下,主筋之间的净距应取100mm;在骨料粒径小于或等于20mm的情况下,主筋之间的净距不得小于钢筋最大直径或粗骨料最大尺寸的2倍至2.5倍。当断面一侧必须配置双层钢筋时,外排钢筋与内排钢筋间距至少要有80mm。
3 主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6mm。构造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2mm,水平筋可采用直径为16mm~18mm及以上的变形钢筋(或圆筋),最大间距在300mm以下,在主要部位间距小些。
4 钢筋笼的设计与制作尺寸,应根据单元槽段尺寸、形状、接头形式及起重能力等因素确定,常使钢筋笼端部和接头管或预制接头面留150mm~200mm空隙。
5 纵向受力钢筋底部一般从槽底50mm~100mm开始布置,但按设计要求不通到底的钢筋除外。顶部钢筋应预留伸入顶圈梁或其他上部结构的锚固长度。地下连续墙与主体结构连接时,预埋在墙内的受拉受剪钢筋、连接螺栓或连接板锚筋,均应满足受力计算要求,其锚固长度不应小于30d(d为钢筋直径)。
6 钢筋笼制作时,除位于四周的纵、横向桁架交点及与钢筋笼交点全部点焊外,其余可用50%交错点焊。成型后临时绑扎的铁丝全部拆除。钢筋笼在起吊、运输及入槽过程中,不允许发生不可恢复的变形,不得强行入槽,必要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在浇灌混凝土时钢筋笼上浮。
7.2.3 计算公式引自《基坑工程技术规范》DG/TJ 08-61-2010。
7.2.4 计算公式引自《基坑工程技术规范》DG/TJ 08-6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