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竖井与主洞连接设计
8.4.1 在竖井与主洞的连接处的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洞的开挖面应先用混凝土封闭,待主洞开挖时再将其凿除。
2 主洞开挖后,对于矿山法隧道宜在最早开挖的5m范围内设格栅支撑,并应尽快完成二次衬砌的施工。
8.4.2 矿山法隧道竖井与平巷或斜巷相交处,根据管道运输及安装要求,宜设置盲洞或马头门。
8.4.3 盾构(顶管)进出洞土体加固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进、出洞段土体不能满足盾构(顶管)设备始发和接收对防水、防坍等安全要求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2 当竖井井壁外侧的土体强度较低,不能满足井壁强度和变形要求时,应对井壁外侧土体进行加固改良。
3 加固方案可根据洞口的结构、尺寸和埋深,并考虑地形地貌、地质及水文条件、环境要求和对地面建筑物的影响等因素合理选用,如降水法、旋喷桩、搅拌桩、注浆法、型钢水泥土搅拌墙、冻结法或组合加固等。
4 盾构(顶管)进、出洞土体加固范围最小宜为:长度为主机长度加2m,宽度为主机外缘左右方各3m,高度为主机外缘上下方各3m。
5 当洞口处于砂性土或有承压水地层时,宜采取降水和土体加固组合措施进行处理,且应在洞门处打米字形9点水平探测孔,观测加固土体的抗渗性,如发现渗漏水或夹泥砂的空洞必须采取补充加固措施。
6 洞口外土体的加固效果应进行检查,加固体强度、抗渗指标应经过现场取样试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