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设计计算规定

4.4.1,4.4.2 明确规定本规范系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并规定了在结构设计中应考虑满足承载能力和正常使用两种极限状态。
    对于油气管道穿越工程的竖井,主要是处于江、河及海岸边潮湿环境,因此防渗、防漏和耐久性是必须考虑的。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时,控制裂缝开展是必要的,需要限制其裂缝开展宽度,防止钢筋锈蚀影响构筑物的使用年限,这里也包括混凝土的抗渗、抗冻以及钢筋保护层厚度等要求。

4.4.3 本条规定了对竖井进行结构内力分析时的要求。主要是根据油气管道穿越工程中竖井的正常运行特点,从抗渗、耐久性的要求,不允许结构内力达到塑性重分布状态,明确按内力处于弹性阶段的弹性体系进行结构分析。

4.4.8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规定:
    1,2 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的规定,给出了设计表达式。
    对于作用分项系数的拟定,主要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2002执行。
    3 竖井的抗浮验算与地下水有关,后者与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参数直接相关。目前在稳定设计方法方面,尚很不统一,尽管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工程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中,规定了稳定性验算同样按多系数极限状态进行,但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仍采用单一抗力系数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因此借鉴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2002的第5.2.3条。

4.4.9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规定:
    1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包括运行要求、耐久性(使用寿命)要求。条文对验算内容及相应的作用组合条件做出了规定:当竖井构件在组合作用下,截面处于压弯时,可以允许截面出现裂缝,但需要从耐久性考虑,限制裂缝的最大宽度,避免钢筋的锈蚀,此时相应的作用组合可按长期效应的准永久组合作为验算条件。
    2 为确保结构的使用寿命,竖井裂缝控制借鉴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2002的第5.2.4条。
    3 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给出了作用效应计算通式。结合竖井工程的具体情况,考虑了长期作用效应和短期作用效应两种计算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