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顶管法穿越

5.4.1 顶管穿越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放线,设置穿越中心桩、施工带边线桩,确定顶管工作井的位置和尺寸,并应做出明显标志。

5.4.2 当在地下水位高的地段进行顶管穿越时,应采取降、排水措施。

5.4.3 顶管工作井的长度和宽度应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深度应根据穿越管道的敷设深度确定。工作井的底部应平整、结实。后坐墙表面应平直,且应垂直于顶进管道的轴线。工作井及装配式后坐墙的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4.3的规定。

表5.4.3 工作井及装配式后坐墙的施工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工作井每侧 宽度 不大于施工设计规定
长度
装配式后坐墙 垂直度 0.1%H
水平扭转度 0.1%L

    注:H为后坐墙的高度;L为后坐墙的宽度。

5.4.4 顶管工作井的开挖方法及支护设施应根据现场地质情况及工作井的尺寸确定。工作井深度达到深基坑深度时,尚应符合深基坑施工的相关规定。

5.4.5 顶管工作井后坐墙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装配式后坐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后坐墙土体壁面应与后坐墙贴紧,间隙应采用砂石料填塞密实;
        2)组装后坐墙的构件在同层内的规格应一致,各层之间的接触应紧贴,并应层层固定;
        3)顶管工作井及装配式后坐墙的墙面应与管道轴线垂直。
    2 当利用已顶进完毕的管道作后坐墙时,后坐墙钢板与管口之间应衬垫缓冲材料,不得损伤已顶入管道的接口。
    3 当顶管施工过程中发现后坐墙变形过大时,应采取加固或其他辅助措施。

5.4.6 顶管法施工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 进人井应设置安全逃生梯。
    2 井内及隧道内应配备照明设施。
    3 工作人员进井前,应使用气体浓度检测仪器,确定井内隧道在安全要求的范围内后,方可进入。
    4 进井的工作人员应配载气体浓度报警仪器。
    5 沿顶管路线每隔5m应设置一个沉降测量点。当垂直升降幅度大于10mm时,应立即停止顶管作业,查明原因和采取改善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顶管作业。

5.4.7 顶管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顶管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两层轨应顺直、平行、等高,纵坡应与管道设计坡度一致;
        2)导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4.7的规定;

表5.4.7 导轨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轴线位置 +3mm
顶面高程 0mm~+3mm
两轨内距 +2mm

        3)安装后的导轨应牢固,不得在使用中产生位移,并应定时检查校核。
    2 油泵安装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油泵宜设置在千斤顶附近,油管应顺直、转角少;
        2)油泵应与千斤顶相匹配,并应有备用油泵;油泵安装完毕,应进行试运转;
        3)初始顶进应缓慢运转,待各接触部分吻合后,再按正常速度顶进;
        4)当发现油压突然增高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处理,正常后方可继续顶进;
        5)当采用轴向液压千斤顶配以液压站法施工时,应控制油泵的压力,油泵压力应平稳上升。
    3 顶管前,应将顶管设备就位并且试运行良好,其穿越中心线与管道设计中心线一致。顶管时,顶铁中心线应与穿越中心线平行、对称。套管进入土层后,应采用人工方法自上而下开挖取土。采用敞口式顶管机,在允许超挖的稳定土层中正常顶进时,在管道下部135°范围内不得超挖,管顶部超挖量不得大于15mm。顶进作业时,宜在套管外壁涂润滑剂;下管前,套管不应破损。
    4 顶管时,应采用测量仪器控制中心线和高程,以施工放线时布置的中心桩为基准进行导向监控。第一根套管顶进中心线与管道轴线的偏差不应超过管长的3%。初始顶进中,每顶进300mm应检查1次;正常顶进后,每顶进1m检查不应少于1次。

5.4.8 螺旋钻机顶管穿越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GB 50424的有关规定。

5.4.9 平衡法顶管穿越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GB 50424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顶管机应连续作业,顶进过程中顶管机前方遇到障碍时,应暂停顶进,及时处理,并应采取防止顶管机前方塌方的措施;
    2 预制穿越管段长度应大于套管长度4m以上。

5.4.10 顶管作业宜连续进行,套管全部顶进后,可将套管内用砂浆找平。

5.4.11 顶管施工中,应建立地面与地下测量控制系统,控制点应设在不易扰动、视线清楚、方便校核、易于保护处。

5.4.12 在始发井或接收井发现外露的其他地下管线时,应与有关单位协调,并应采取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