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煅 烧

6.3.4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条关于回转窑设事故电源或事故驱动装置的规定,是因为在回转窑运行中,突然供电中断,窑在热状态下停止转动,将造成窑体变形而损坏。有备用电源,可即刻启动事故电机,使窑处于低速转动状态,窑内积存的热料逐渐排出,窑体也逐渐冷却,直至停窑。在没有事故电源时,事故驱动装置也可以立即启动,达到上述目的。
    本条关于电煅烧炉冷却水循环系统要求设事故电源的要求是因为炉中心温度高达2000℃左右,炉壁内侧虽然设计有隔热保护层和炉衬,但炉壁温度仍然很高,靠循环冷却水冷却,供水一旦中断,炉壁将很快损坏,因此应设事故电源,以保证供水,确保安全。
    本条关于煅烧烟气管道及主要设备应设置防爆孔是根据煅烧的烟气中通常含有一定数量的可燃挥发分,在一定的浓度条件下会爆炸,为保护操作人员及设备,要求在管道及主要设备上有防爆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