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 机械加工及成品库
6.10.1 机械加工与成品库应采用单层厂房;应配备起重量为5t吊钩桥式起重机,其中成品库应设包装作业区,需要预组装的制品,应在成品库内设置预组装平台。机械加工与成品库可合并建设。
6.10.2 机械加工部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普通车床加工时,电极加工线和接头加工线应沿厂房两侧分列配置;每两台机床间应配备吊运装置,在加工线的一侧应设平行架。
2 采用专用组合加工机床时,电极加工和接头加工可配置在厂房的两端。
3 高炉炭块加工预组装平台应紧接成品库配置,平台精度应符合炭块现行标准,并应设专用起重机或专用吊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