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管道支架的构造

10.1 钢筋混凝土结构管道支架

10.1.2 管道与钢筋混凝土结构管道支架,钢结构管道支架或横梁间的净空要求考虑了施工中可能发生的管线安装误差和安装时必要的操作空间要求(如图5),同时考虑在地震时管线的滑动位移。


图5 管道与支架或横梁的净空

10.1.3 支架多处于室外露天环境,本条是考虑耐久性要求而确定的最低标准。根据环境类别,还应满足各相关规范的要求。

10.1.4 与《冶金工业管道支架设计规程》YS 13-77相比,支架柱的长细比λ值作了降低修正,目的是增加其刚度,在地震时抗失稳的能力更强。

10.1.5 唐山-丰南地震、辽宁海城地震等支架的震害调查表明:管道从支架上滑落下来而造成的破坏是地震区的主要震害之一。对敷设于顶层横梁上的管道为防止管道滑落,可设置防震短柱、防震挡板(如图6),或设置防震管卡。对下滑式管托,不管是地震区或非地震区,支架破坏的原因,大都是由于管托滑落于梁侧造成的。由于通常的设计管托长度在200mm~300mm,加上施工安装误差,实际能供管道的滑移量仅有80mm~100mm。管道在正常运行时,管道的伸缩量很大。接近甚至超过80mm~100mm,在地震作用下,很容易滑落于梁侧,从而导致支架破坏。


图6 防止管道滑落的构造措施

10.1.6 石化行业的调查发现,部分支架的梁、柱节点和连接角钢,当所受水平荷载较大时,经常出现锚筋拔出现象。在地震区为避免钢筋“锚固先于构件破坏”,制定了本条规定。

10.1.7 震害中沿管道纵向的半铰接支架柱脚出现裂缝,说明柱脚处沿管道纵向并不是完全铰,承担了一部分地震作用。为保证半铰接支架在地震时的安全,应加强半铰接支架柱沿管道纵向的配筋。

10.1.8 本条规定是加强节点的延性措施,防止地震时节点先破坏。

10.1.9 支架的悬臂横梁为弯、剪、扭复合受力,受力情况复杂,在高烈度下还要承受竖向地震作用的影响。当悬挑长度过大.梁的内力较大,管道径向或轴向传给支架柱的弯、剪荷载也大,而柱本身垂直荷载较小,特别是单柱式支架,给设计造成困难。悬挑长度过大时,必须加大梁、柱截面,既不经济又不美观。故作本条规定。

10.1.10 管廊式支架一般可不设中间固定支架,但仍应设置中间固定点,固定点一般设于支架横梁上,水平支撑宜设置在固定点处。在直管线段的末端,一般设置柱间支撑,用以增加纵向刚度和稳定性,特别是增强其在地震作用下抵抗振动的刚度,同时利用支撑承受支架的不平衡内力。柱间支撑应能将地震作用直接传至基础。高烈度地区,柱间支撑的基础间设置连系梁有利于提高基础的整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