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本条是制定本规范的指导思想,也是管道支架设计必须遵守的总原则。
1.0.2 本条指出本规范适用于钢铁企业架空管道的支架设计。在以往的设计实践中要求所支承的管道必须有足够的纵向刚度,其原因在于把管道和支架当成一个密不可分的系统来考虑,两者存在事实上的协同关系,如果管道的纵向刚度过小,将导致其管道与支架的共同作用难于实现而丧失其前提条件。本规范在编制原则上坚持了这一较为先进的设计思想。随着分析技术的发展,现在也有管线系统方面的专业分析软件,在系统内变形协调的情况下可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