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了在石油化工工程防渗设计、施工和质量检验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保护地下水环境,统一技术要求,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和煤化工工程防渗的设计、施工和质量检验;不适用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与填埋工程以及长输管道线路敷设工程。

1.0.3 石油化工工程防渗设计、施工和质量检验,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