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工程设计
3.2.1 工程方案设计是指在工程前期开展的设计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工艺包设计等实现工程安全设计的基本要素。工程方案设计应根据工艺技术的特点和生产运行经验,对工艺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和风险进行初步分析,提出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和保护系统。
3.2.2 过程危险分析和风险评估的详细内容及方法不属于本规范的内容。过程危险是因异常事件引起过程条件变化产生的危险,包括由于过程、基本过程控制系统和相关人员因素等引发的特定危险事件。风险评估用于分析特定危险事件可能发生的频率和后果的严重程度,确定工程的可承受风险。
3.2.3 安全功能是针对特定的危险事件,为达到或保持过程的安全状态,由安全仪表系统、其他安全相关系统或外部风险降低设施实现的功能。一个安全功能应能防止一个特定的危险事件。安全功能可采用安全仪表系统和其他的保护层来实现。在石油化工工厂或装置中通常采用多个保护层,因此当某一个保护层失效时不会产生或导致严重后果。
分配安全功能是给各相关的保护层进行安全功能分配,不止包括安全仪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