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管道线路管理

8.1 管道保护

8.1.1 管道保护应由专业人员管理,定期进行巡线;雨季或其他灾害发生时要加强巡线检查。巡线内容至少应包括:
    a)埋地管线无裸露,防腐层无损坏。
    b)跨越管段结构稳定,构配件无缺损,明管无锈蚀。
    c)标志桩、测试桩、里程桩无缺损。
    d)护堤、护坡、护岸、堡坎无垮塌。
    e)管道两侧各5m线路带内禁止种植深根植物,禁止取土、采石和构建其他建筑物等。
    f)管道两侧各50m线路带内禁止开山、爆破、修筑大型建筑物、构筑物工程。

8.1.2 穿越管段应在每年汛期过后检查,每2年~4年宜进行一次水下作业检查。检查穿越管段稳管状态、裸露、悬空、移位及受流水冲刷、剥蚀损坏情况等。检查和施工宜在枯水季节进行。

8.1.3 跨越管段及其他架空管段的保护执行SY/T 6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