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总 则
4.1 管道运营单位在管道投产前,应编制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4.2 根据管道运行的实际状况,管道运营单位宜每年安排15d~20d的维检修等作业时间。
4.3 管道运营单位对管道的动火、吹扫、试压、干燥、置换、投产、清管、管道干线内(外)壁检测等生产活动应编制详细的作业方案,方案内容至少应包含:
a)生产活动组织机构、职责等。
b)管道状况和作业准备。
c)详细的操作(运行)程序和步骤。
d)健康、安全、环保措施。
e)应急预案。
4.4 根据管道内检测、外防腐层调查、管输介质组成、管材特性、管道沿线自然和社会状况等,应定期对管道的安全可靠性进行分析与评价,建立有效的完整性体系。
4.5 各项作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安全、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
4.6 管道各项生产活动应记录、分析、整理后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