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调度管理

7.2.1 调度指令
    7.2.1.1 调度指令只能在同一输气调度指挥系统中自上而下下达。
    7.2.1.2 变更天然气输送计划、输气生产流程、运行方式及运行参数的调整指令由调度下达。
    7.2.1.3 管道事故状态或管道运行受到事故威胁的情况下的紧急调度指令由调度决定和下达;现场人员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7.2.1.4 调度指令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下达。
    7.2.1.5 接受调度指令的单位,应及时反馈执行情况。
    7.2.1.6 在运行管道进行作业性试验或检测时,管道运行参数或运行方式的调整应由调度统一指挥。
    7.2.1.7 调度通信除正常的专用通信外,还应备有应急通信信道,保证通信畅通。

7.2.2 运行分析
    7.2.2.1 应定期分析管道的输送能力利用率。
    7.2.2.2 应及时分析设备、管道输送效率下降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方案。
    7.2.2.3 应分析全线各压气站间负荷分配,优化运行,实现在稳定输量下压缩机组的最优匹配。
    7.2.2.4 当输气工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使新工况的实际运行参数与规定的运行参数的偏差最小。
    7.2.2.5 应对清管效果和管道输送效率下降的原因进行及时分析。
    7.2.2.6 应定期对管道压力、温度、流量及气质参数等进行分析,及时掌握管道泄漏和堵塞等异常现象,并及时确定泄漏或堵塞位置。
    7.2.2.7 管线在技术改造后,宜对管线运行进行全面分析。

7.2.3 气量调配
    7.2.3.1 应根据输供气计划制定合理的运行方案。
    7.2.3.2 当输供气计划变化,应根据管输系统现状和用户类别及时调整运行方案。
    7.2.3.3 当运行方案发生变化,应提前与上游供气方和下游用户协调,做好气量调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