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置 换

6.5.1 置换空气的气体应采用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

6.5.2 置换空气时,氮气或惰性气体的隔离长度应保证到达置换管线末端内空气与天然气不混合。

6.5.3 置换过程中管道内气流速度不宜大于5m/s。

6.5.4 置换过程中混合气体应通过放空系统放空。放空口应远离交通线和居民点,必要时应设置放空隔离区。

6.5.5 放空隔离区内不允许烟火和静电火花的产生。

6.5.6 置换管道末端应配备气体含量检测设备,当管道末端放空管口气体含氧量不大于2%时即可认为置换合格。

6.5.7 宜利用干线置换时的惰性气体进行站内置换。

6.5.8 天然气置换惰性气体时,当甲烷含量达到80%,连续监测三次,甲烷含量有增无减,则认为天然气置换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