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 清管管理
7.7.1 应限据管道输送的气质情况、管道的输送效率和输送压差确定合理的清管周期。
7.7.2 清管前应对管道输气流量、输送状况、输送效率等进行分析并掌握管道历次清管情况。
7.7.3 首次清管应进行管道状况调查,对于不符合清管要求的管道和设施进行整改。
7.7.4 清管前和清管过程应进行水力计算、分析,预测和掌握清管器的运行位置和时间(见附录B)。
7.7.5 清管过程中清管器运行速度不宜超过5m/s。
7.7.6 如果管道内污物、积液较多,高程差较大,应注意防止清管过程的水合物堵塞。
7.7.7 根据管道状况和清管器特性选择清管器。可选择软质清管器、皮碗清管器、直板清管器等或结合使用。皮碗、直板清管器过盈量一般宜在1%~4%。
7.7.8 清管器运行时应进行监测与跟踪。宜对清管器安装发讯装置,监听点宜配备信号接收装置,便于跟踪定位。应依据管道沿线地理情况、线路阀室及穿跨越情况设置清管器监听点。
7.7.9 清管放空与排污应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应估算排污量,做好污物、污液处理措施。在打开收球筒前宜对其进行氮气置换。对硫化物含量较高的天然气管道,宜采取湿式作业法收球。
7.7.10 清管过程中应随时掌握清管压差及变化情况。
7.7.11 清管器卡阻后宜根据运行情况采取调整清管器上下游压差、发送第二清管器顶推等办法解卡。以上方法无效时,采取割管取清管器的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