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本标准的编制原则是尽量与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协调、统一,并适当考虑已沿用多年的制图规定和习惯,根据燃气工程的特点,使其方便操作和管理。 1.0.2 本标准也适用于改建、扩建项目中原有燃气设施的实际测绘图的绘制。1.0.4 本标准只规定了城镇燃气工程制图的基本要求,不可能将工程中出现的所有专业内容全部包括在内。因此,遇到本标准未规定的专业制图内容时,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