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处理等级
3.1 通则
本部分规定了表示不同表面处理方法和清洁程度的若干处理等级。处理等级通过描述处理后表面外观状况的文字来定义,见3.2~3.4。处理等级的典型样板照片详见第5章。
每一处理等级用代表相应处理方法类型的字母“Sa”、“St”或“FI”表示。字母后面的数字,表示清除氧化皮、铁锈和原有涂层的程度。
照片上标有处理前原始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符号,例如,B Sa21/2 。
注1:3.2~3.4中使用的“外来杂质”可能包括水溶性盐类和焊接残留物。这些污染物采用干法喷射清理、手工和动力工具清理或火焰清理,不可能从表面完全清除,可采用湿法喷射清理或水喷射清理。
注2:若氧化皮、铁锈或涂层可用钝的铲刀刮掉,则视为附着不牢。
3.2 喷射清理,Sa
对喷射清理的表面处理,用字母“Sa”表示。喷射清理等级描述见表1。
喷射清理前,应铲除全部厚锈层。可见的油、脂和污物也应清除掉。
喷射清理后,应清除表面的浮灰和碎屑。
注:对表面喷射清理处理方法的说明,包括喷射清理前后的处理程序,见ISO 8504-2。
表1 喷射清理等级
Sa1 轻度的喷射清理 | 在不放大的情况下观察时,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物,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涂层和外来杂质(见3.1中注1)。见照片B Sa1、C Sa1和D Sa1 |
Sa2 彻底的喷射清理 | 在不放大的情况下观察时,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物,并且几乎没有氧化皮、铁锈、涂层和外来杂质。任何残留污染物应附着牢固(见3.1中注2)。见照片B Sa2、C Sa2和D Sa2 |
Sa21/2 非常彻底的喷射清理 | 在不放大的情况下观察时,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物,并且没有氧化皮、铁锈、涂层和外来杂质。任何污染物的残留痕迹应仅呈现为点状或条纹状的轻微色斑。见照片A Sa21/2 、B Sa21/2 、C Sa21/2 和D Sa21/2 |
Sa3 使钢材表观洁净的喷射清理 | 在不放大的情况下观察时,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物,并且应无氧化皮、铁锈、涂层和外来杂质。该表面应具有均匀的金属色泽。见照片A Sa3、B Sa3、C Sa32和D Sa3 |
3.3 手工和动力工具清理,St
对手工和动力工具清理,例如刮、手工刷、机械刷和打磨等表面处理,用字母“St”表示。手工和动力工具清理等级描述见表2。
手工和动力工具清理前,应铲除全部厚锈层。可见的油、脂和污物也应清除掉。
手工和动力工具清理后,应清除表面的浮灰和碎屑。
注1:对手工和动力工具清理表面处理的说明,包括手工和动力工具清理前后的处理程序,见ISO 8504-3。
注2:本部分不包括处理等St1,因为这个等级的表面不适合于涂覆涂料。
表2 手工和动力工具清理等级
St2 彻底的手工和动力工具清理 | 在不放大的情况下观察时,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物,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涂层和外来杂质(见3.1中注1)。见照片B St2、C St2和D St2 |
St3 非常彻底的手工和动力工具清理 | 同St2,但表面处理应彻底的多,表面应具有金属底材的光泽。见照片B St3、C St3和D St3 |
3.4 火焰清理,FI
对火焰清理表面处理,用字母“FI”表式。火焰清理等级描述见表3。
火焰清理前,应铲除全部厚锈层。
火焰清理后,表面应以动力钢丝刷清理。
注:火焰清理包括最后的动力钢丝刷清理程序;手工钢丝刷处理的表面达不到涂覆涂料的满意要求。
表3 火焰清理
FI 火焰清理 | 在不放大的情况下观察时,表面应无氧化皮、铁锈、涂层和外来杂质(见3.1中注1)。任何残留的痕迹应仅为表面变色(不同颜色的阴影)。见照片A FI、B FI、C FI和D FI |